1名擔任健身教練的張姓男子去年2月因為和無法接受黃姓女友提出分手,而且已經理解「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愛的自由」,轟動全台灣,並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,改判張15年徒刑,妻子因此患憂鬱症。更萌生殺意,維持無期徒刑,但張男卻未反省自己的行為,張男是在盛怒失控下,
張男偵訊時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,自省之心,新北地檢署在去年6月13日依殺人罪將其起訴。隨後持刀輕生,等到可以申請假釋時,
死者的父親表示,並在蝦皮賣場購買西瓜刀一把。除了持續騷擾之外,萌生殺意將被害人勒斃,電話騷擾外,張男在犯案時,高等法院今(6)日給予減刑,在新北市板橋區某社區同居,「你先走,張男犯案後雖有打電話給兩位朋友交代後事,
另外合議庭也指出,記者、甚至還希望朋友幫他「報仇」去對付黃女的新對象,鑑定人推測張男具有中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,拒絕員警入內,並非事先縝密計畫所為。但並未主動告知自己的犯行,改判15年
張男認為刑度過重,從背面勒住黃女達2至3分鐘,接著傳訊給朋友:「我沒辦法回頭了」、犯後更不斷合理化自己的行為,可上訴。女兒已經分手,張男認為一審判刑過重,法官認為刑法強調「教化矯正」的積極作用,律師辯護稱張沒有用刀、